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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工作事项的工作依据、承办部门、申请材料、工作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工作事项。 2 工作依据 《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10〕5号) 3 承办部门 济南市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处。 4 所需条件 经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入选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5 申请材料 5.1 创新人才。填写《济南市高层次创新人才政府扶持资金审批表》一式5份、并相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份: ——申请科研经费补贴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岗位任职证明,科研项目计划书及科研经费投入证明; ——申请安家费补贴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岗位任职证明,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企业购房费用补贴证明; ——申请工作津贴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岗位任职证明及工资发放证明; ——申请个人所得税补贴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岗位任职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5.2 创业人才。填写《济南市高层次创业人才政府扶持资金审批表》一式5份、并相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份: ——申请创业启动资金: · 首次: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及银行开户证明; · 二次:财务报表(近半年),保险缴费证明(近半年),首批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申请安家费补贴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申请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科研项目计划书; ——申请个人所得税补贴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申请银行贷款贴息提供: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银行贷款证明。 以上材料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实行网上提交。 6 工作程序 6.1 各用人单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后报公共服务处。 6.2 会同市引才办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安排专人到企业进行考察,将符合拨付条件人员名单及拨付资金数额报送市财政局审批。 6.3 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资金拨付到市人才服务局,然后拨付到相关园区及企业。 7 工作时限 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9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济南市人才服务局516办公室 。电话:0531-87081617、0531-87081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