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3-23

办理程序:
1、办学主管部门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办学条件进行考察、评估;
3、对符合条件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的,发给设立批准书和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办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现有办学条件,包括校舍情况、师资配备情况、经费来源渠道、实习、实验场地及设备、设施情况;
3、办学方案。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关键词:职称考试   职称评审  国际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