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19

申报材料:

1、博士后人员的基本情况;

2、在站博士后专业技术职称审定专家推荐意见;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4、《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表》一式3份;

5、设站单位的审定请示。

6、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在职人员身份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审定职称的证明。

办理程序:

1、设站单位报送审定请示。同时报送:博士后人员的基本情况、在站博士后专业技术职称审定专家推荐意见、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表》;

2、审核材料。组织人员审核整理博士后人员的申报材料;

3、组织审定。组建博士后职称审定委员会;

4、异议期公示;

5、行文公布,颁发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1、在异议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以内公布结果。

2、证书集中统一办理,办好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专业技术人员。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关键词:职称考试   职称评审  国际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