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以下简称《规定》)、《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关键词:职称考试 职称评审 国际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