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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PR-2019-0140007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9〕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修订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